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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起,各地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变!

浏览:159 发表时间:2024-07-18 09:38:55

有公积金的恭喜啦!近期,全国各地又出台关于公积金的各项好消息,赶紧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福建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变

近期,《福建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通知正式发布,该通知于7月1日生效。通知中明确: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消费类

  •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 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

  • 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

  • 离休、退休的;

  • 出境定居的;

  •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的;

  • 家庭生活困难等其他可提取的情形。

其中明确,职工租赁自住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以下条件:

  • 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 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

  •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或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公积金管委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二、厦门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厦门市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作用,现就优化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限额内,其可贷额度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测算金额的基础上增加20万元。

  2. 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 阶段性启动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4. 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同一套住房一年内只能一个家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的条件限制。

  5. 我市无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由每月不超过1200元提高到每月不超过1800元。

本通知第一至第四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五项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

 

三、广东执行租房提取新规

(一)佛山市

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佛房金管〔2023〕71号),现将佛山市2024年度(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租房提取相关标准公布如下:

一、租住商品住房最高可提取额度

租住商品住房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为959元(佛山市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590元×10%,四舍五入),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11508元。

二、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最高可提取额度

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为5754元(佛山市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590元×60%,四舍五入),年最高可提取额度为69048元。

三、通告有效期

本通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二)汕头市

一、提取条件 

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汕头市全市范围内名下无自有住房且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额度 

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提取额按每月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夫妻双方每次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一年内已实际支出的房租。一年内分次提取的,夫妻双方提取合计款额不得超过一年内已实际支出的房租。提取后的账户余额最少保留10元,不能销户。

 

四、四川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

(一)宜宾市

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住房需求,经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就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提取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1、放宽电梯提取范围

因父母在本市范围内的老旧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缴存职工及配偶可申请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父母提取总额不超过因加装电梯扣除政府奖补资金后所产生的个人分摊的实际支付费用(不含后期维护费用)。提取人需持关系证明及电梯提取相关资料前往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

该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不设期限。

2、优化宜宾—泸州互认互提政策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宜宾泸州组团建设川南省域经济副中心的有关精神,推动宜泸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在实施互认互贷政策的基础上,优化互认互提政策: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泸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拆迁安置房、政策性保障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其房屋地址应与缴存职工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一致的规定。

该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期限暂定2年。

(二)内江市

经内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1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职工、配偶及其双方父母、子女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具体如下。

1、提取条件

  • 所提房屋应为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权属证明的老旧小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

  •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查封、冻结且最近12个月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除外。租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须间隔相应提取频次的月数后才能提取)。

2、提取时限

职工应在电梯使用登记证发证日期一年内申请提取。

3、提取金额

  • 同一住房增设电梯提取,提取总金额不超过增设电梯实际支付分摊金额,且不超过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以百元为单位的整数提取。

五、陕西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时间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支持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现将原政策规定“两次租房提取申请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调整为“自然年度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

 

六、石家庄公积金执行提取新规

单位新录用或异地新调入职工的,应当自新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30日内,向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缴存登记。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当为职工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宜低于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低于缴存基数下限的,缴存单位可向所属管理部申请降低缴存基数,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选择10%或 24%。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市内四区、高新区及职工缴存所在县(市)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每月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该政策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