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派遣和项目外包的区别及风险防范
项目外包与劳务派遣作为两种被广泛采用的用工形式,一方面为企业用工带来了便利,另一方面由于涉及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外包单位)及劳动者三方主体,其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实践中容易产生混淆。接下来,我们就2者的区别和相关风险来做拆解:
1、两者主体要求不用
劳务派遣属于三方劳动关系,即劳动者VS用人单位VS用工单位,用人单位为第三方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即劳动者上班管理单位,劳动者的日常工作受用工单位管理,但发生劳动者相关劳动权益的时候由用人单位负责并处理,用人单位同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用人单位同劳动者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用工单位不同劳动者签订合同。
项目外包属于业务承揽关系,即外包公司VS发包方(需求客户),承揽之后外包公司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招聘,培训并办理一系列的录用手续并派送至发包方制定岗位服务,期间发包方和劳动者不存在劳动用工关系,员工所有用工权益都与外包公司建立。
2、两者岗位要求不同
*劳务派遣的岗位有明确的指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项目外包岗位上原则没有任何要求,已企业的实际需求出发,且通过项目外包的员工所有经费都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税点企业可抵扣内部成本。
3、两者法律关系不同
劳务派遣和项目外包虽然都是灵活用工的形式,但它们在法律关系、管理责任、合同标的以及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劳务派遣涉及的是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三方关系,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订立劳动合同。而在劳务外包中,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是普通的合同关系,主要受《民法典》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调整。发包方将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承包方,由承包方自行安排人员完成相应的工作。
4、两者费用支付不同
劳务派遣的合同标的一般是“人”,即劳务派遣单位按照用工单位的需求派遣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劳务外包的合同标的一般是“事”,即发包方将一定的工作任务或业务发包给承包方。在风险承担上,项目外包承担100%劳动用工风险以及经济风险故收费标准一般为总项目的百分比,劳务派遣主要承担劳动用工风险费用标准一般已人为单位按月固定数值支付。
两者的风险应该如何防范?
劳务派遣及项目外包出了在员工层面的法律关系不同之外,主要的风险是来自于合作伙伴的专业靠谱程度,找寻一家有资质且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十分重要,同时需要这家机构的现金支付能力强,因为员工的费用中大部分是社保款项,全国各地的缴纳时间不一致,需要该机构有足额的现金流进行调配以及外包的员工存在大量的风险经,同时派遣单位一定要正规按照相关法条对派遣员工进行管理,因存在三方关系,若派遣单位的失误导致的用工风险,用工单位也会有连带责任。点米谋士正是这样一家专注人力资源行业19年的派遣公司,2005年从业至今已全部覆盖200多个城市,服务2000多家客户单位,每月为15万员工进行专业的人事服务,服务团队规模超百人,全模块体系管理。